關于積極參與稅收志愿服務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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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稅務師事務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動員社會力量深入開展稅收志愿服務的指導意見》(稅總發〔2021〕15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和省稅務局有關要求,為助力稅務機關做好稅收志愿服務,進一步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提高納稅人繳費人滿意度和獲得感,現對做好稅收志愿服務提出以下意見,請依照執行。
一、堅持黨建引領,強化行業責任擔當
各級行業黨組織要加強對稅收志愿服務工作的組織領導,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和“江西同心稅務師服務團”品牌優勢,廣泛動員稅務師事務所及從業人員積極主動參與稅收志愿服務,向當地稅務機關了解稅收志愿服務的人數、條件及方式的需求,通過“黨員先鋒崗”“青年突擊隊”“志愿服務團”等方式,開展形式多樣的稅收志愿服務;要充分發揮稅務師事務所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志愿者先鋒模范作用,充分展現我省稅務師行業的責任擔當。
二、做好招募工作,壯大志愿服務隊伍
根據《指導意見》中“廣泛動員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涉稅行業協會、大專院校學生等社會力量注冊成為稅收志愿者”的要求,各設區市服務部及同心服務團在做好本行業志愿者招募的同時,協助稅務機關做好涉稅行業協會、大專院校學生等社會志愿者招募工作,幫助志愿者完成信息登記、報名注冊等手續;引導個人會員登錄中稅協信息服務平臺“稅務師行業服務個人所得稅志愿者信息采集模塊”完成志愿者報名申請,運用全國志愿服務信息系統按時進行個人信息注冊登記、電子證書領取等。同時,做好社會志愿者的稅收業務和服務能力的培訓輔導,壯大稅收志愿服務隊伍。
三、發揮專業優勢,提供規范高效服務
各稅務師事務所及從業人員要充分發揮涉稅專業優勢,組織志愿者到辦稅繳費服務場所提供輔助性服務,在12366熱線、稅務網站等線上渠道提供咨詢服務,通過納稅人學堂、稅務“進園區、進校園、進社區”等形式開展公益性宣傳服務活動,上門為老年人、行動不便者等特殊困難群體提供辦稅繳費幫扶服務,確保稅收志愿服務規范高效。同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使用志愿服務標識,標明稅收志愿者身份,嚴禁以稅收志愿服務名義或志愿者身份進行營利性活動、不當炒作等行為。
四、加強宣傳報道,提升行業服務形象
各稅務師事務所要做好稅收志愿服務活動開展情況的總結分析,統計上報活動開展的方式、次數及參與的人數。同時,做好稅收志愿服務開展情況的宣傳報道,著重宣傳稅收志愿服務活動中涌現的典型事跡,及時將有關信息、圖片等報送給省稅協和中稅協。省稅協將通過門戶網站進行宣傳報道,唱響“江西同心稅務師服務團” 志愿服務品牌,提升我省稅務師行業形象。
江西省注冊稅務師協會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