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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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設區市協會服務部:
為加強設區市協會服務部財務管理,規范協會服務部財務行為,省稅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協會服務部的實際情況,制定了本財務管理制度,現下發給你們,省稅協每年將定期對各服務部財務進行檢查,請各協會服務部遵照執行本制度。
2018年5月28日
江西省注冊稅務師協會服務部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政策規定及有關財務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服務部財務賬務,配備專業財務工作人員(可兼職)。
3.積極為本地稅務師事務所服務,促進本地區注稅行業更好、更快發展。同時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4.服務部主任作為協會服務部的負責人,對本服務部的一切經濟活動負責。財務工作人員認真執行財務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接受省稅協的檢查和監督。
二、財務工作崗位及職責
1.會計
1.1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財務制度、嚴格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制定記賬憑證,記賬、復核、報賬,做到手續齊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1.2 負責編制月、年度會計報表。
1.3 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本、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2.出納
2.1 管理貨幣資金,并按規定的范圍使用現金,依照銀行規定的結算種類、原則和方法,辦理轉賬結算業務。
2.2 及時查核銀行存款余額,杜絕簽發空頭支票。
2.3 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4 負責日常財務檔案的收集、整理、裝訂、歸檔等工作。
2.5 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財務處理。
三、財務工作管理要求
1.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3.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
4.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薄記錄編制會計報表,會計報表每月編制并上報一次。
5.財務工作人員對本服務部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6.費用支出需開具正規發票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服務部主任簽字認可交會計審核無誤后方可報銷。
7.財務工作人員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四、會計檔案管理
1.凡是本服務部的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2.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由專人歸檔保存,歸檔應加以裝訂。
3.會計報表應分月、年報、按時歸檔,由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